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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2-07 11:11:51    发布作者: 产品展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揭露信息揭露目录行政许可和其他办理服务信息

  依据“双随机、一揭露”督查准则,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和桥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宜兴市卓英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坐落和桥镇中巷村的国有土地浇筑场所、建立板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属不合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议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交还不合法占用的1030平方米国有土地;2.

  依据“双随机、一揭露”督查准则,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和桥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宜兴市卓英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坐落和桥镇中巷村的国有土地浇筑场所、建立板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属不合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议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交还不合法占用的1030平方米国有土地;2.对不合法占用的契合2023年度宜兴市预付空间规划目标落地上图计划的1030平方米建造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计人民币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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