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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之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篇----【听民声 话民生 解民困】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二十二)

  原标题:公用事业之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篇----【听民声 话民生 解民困】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二十二)

  一直以来,昌邑市住建局重民生、守底线,重监管、敢担当,聚力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目标,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城市面貌实现新变化、城市品质实现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的提高。为了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昌邑城乡建设动态,特开设“【听民声 话民生 解民困】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板块,坚持用眼睛观察,用双手感触,用脚步丈量,用内心诉说,介绍群众身边的城乡变化,讲述咱老百姓的民生故事,感受民生温度!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污水及污泥处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主线,加大项目建设和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通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将处理后污水作为中水源头等举措,城市污水管理处理及污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实施前,潍坊市中心城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昌邑市等地城市污水厂所产生的市政污泥均送至垃圾填埋场或热电厂砖厂焚烧处理。随着污水处理设备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逐年增加。污泥成分复杂,焚烧热值低出现腐蚀炉排、空气污染严重等现象,热电厂砖厂已拒收。同时,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以及垃圾填埋进场污泥含水率60%以下的严格要求,各填埋场接近满库或封场。全市各污水厂受工艺、投资、土地等条件制约短时间难以在厂内降低污泥含水率或就地处置,部分污水厂污泥堆积厂内无法处置,临时可填埋污泥受运输车辆、道路、填埋场条件影响撒漏严重、臭味熏天,存在极大的污染隐患,严重影响了污水厂正常生产和周边居民、单位正常生活。为解决全市污泥处置难题,根据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安排部署,昌邑市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一)多方考察论证,合理选择技术方案。项目实施前期,在潍坊市城管局的带领下,昌邑市建设、环保、财政、审计、物价等单位组成项目考察组先后赴上海奉贤、松江,沈阳、哈尔滨、日照等污泥处理厂就污泥处理工艺、产品出路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考察学习。经综合分析对比好氧堆肥、厌氧堆肥、干化处理、焚烧等污泥处置方式、工艺优缺点,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初步确定了好氧堆肥工艺,并特别邀请北京排水集团专家进行了当地考验查证论证,最终确定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好氧发酵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

  在确定污泥处理技术方案后,我市又聘请国内知名权威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全面论证,最终将添加辅料为主传统技术方案调整为添加生物菌为主的现代化技术方案,将原来添加15%左右辅料降低为5%以下,减少了污泥产品量,减轻了设备负荷,提高了污泥产品质量。该工艺相对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安全可靠,克服了二次污染,投资与运行成本较低,占地相对较少,克服了其他工艺的缺点。同时,在投资、建筑设计企业招标过程中,把污泥处置工艺的优化水平、设计合作单位资质能力、后续污泥肥料的出路去向、投标单位相关业绩和公司经济人才实力等作为评分重点,经邀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9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认真评比,从投标的全国三十多家有名的公司中,最终确定联合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程建设。针对污泥处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程建设工期紧等真实的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昌邑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龙池镇等单位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尽快完成了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审批。工程开工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落实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完工验收制等管理制度,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了高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

  (一)明确技术方面的要求。在协议中明确要求污泥处置企业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编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导则和操作指南,保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制度,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

  (三)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配置必要的检验检验测试条件,加大监管投入,加强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保证设施安全运作和运营质量。及时将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与环保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切实履行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职能,做好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设施高效运行。

  项目建成后,一是永久性解决了潍坊中心城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及昌邑市等城市污水厂生产的全部过程所产生的市政污泥处置问题,突破了现有填埋场即将满库封场、新建填埋场无土地指标、焚烧处置量小以及对土壤、水源、空气等二次污染等瓶颈问题。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将来城镇、社区污水厂污泥的规范处置留足空间。二是针对潍坊北部沿海大量盐碱地和昌邑市苗木种植大市的自然条件,用污泥制成的有机肥料追肥,将大幅度降低土地改良和园林种植成本,有力促进我市农业、园林业高效发展,实现了变废为宝和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三是该项目的先进处理工艺为我国广大城镇污泥处置提供了成功案例参考。

  项目建成后,各污水厂污泥不再厂内积存,为垃圾填埋场腾空了库容、延长了使用年数的限制,缓解了各县市区独立投资建污泥厂金钱上的压力,集约利用了土地,降低了分散处理的投资所需成本和处理成本。

  下步,我们继续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总体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稳妥可靠”的根本原则。加强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优化工艺路线,研究污泥堆肥化产品的后续发展,全方面提升污泥处置水平,推进污泥处置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打造碧水蓝天、绿水青山的光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