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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获得《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还需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履行条款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收到江西慧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编号:JXHD2023-RJ-G010-1),确定洪城环保为“瑞金市城市管理局瑞金市污水处理厂(扩容一期)特许经营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名称:瑞金市城市管理局瑞金市污水处理厂(扩容一期)特许经营权运维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象湖镇金星村,与老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相邻(瑞金市城区西南侧,绵江河下游北侧,国道206以东)

  5、特许经营期限:约16年,特许经营权服务协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40年4月12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正式签订本特许经营权服务协议时间为准。

  6、相关资产出让价款:项目出让价款为6,811万元(含建设相关费、征迁费用、 设备采购费用等),需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特许经营权,中标单位在签订特许经营权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出让价款,如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出让价款将被视为违约。

  7、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连续砂滤池、 尾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低温干化处理工艺,处理后 污泥含水率不大于60%,污泥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做集中处置,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提升公司污水处理方面的业绩。

  获得《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还需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履行条款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详细情况以正式合同为准,且该项目合作期较长,实施过程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更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自2024年2月1日披露权益变更后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转股29,947,449股,累计转股108,721,479股,公司可转债转股使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票比例较前次权益变更后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合计持股票比例下降超过1%,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更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49.83% 被动稀释至48.58%,持股票比例合计减少1.2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18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78元/股。

  截至2024年 1月15日,公司累计转股股数为54,909,55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0,135,638股,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较前次权益变更(详见2023年10月2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其中市政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转让给控制股权的人水业集团,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合计持股票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持股票比例由53.05%被动稀释至50.87%,持股比率减少2.18%,详见公司2024年1月16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较前次披露权益变更后转股23,864,479股,累计转股78,774,03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64,000,117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及其控制的市政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0,037,379 股,持股数量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持股票比例由50.87%被动稀释至49.83%,持股票比例合计减少1.04%,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较前次披露权益变更后转股29,947,449股,累计转股108,721,47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93,947,566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及其控制的市政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0,037,379 股,持股数量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持股票比例由49.83%被动稀释至48.58%,持股票比例合计减少1.25%。

  1.本次权益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本次权益变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更不涉及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情形,“洪城转债”目前还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依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